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(池)建设项目—监理招标公告
1.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(池)建设项目—监理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,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,招标人为 ******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项目名称: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(池)建设项目—监理。
2.2工程地点: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经济开发区。
2.3工程规模及内容:
建设规模:新建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(池)建设项目位于汤河子经济开发区,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937.00㎡(约13.41亩),规划总建筑面积916.30㎡.
主要建设内容:新建事故应急设施(池)一座(有效容积 18000m3),包含吸水井及提升泵房(含储油间)、变配电室及值班室、储油间等其他相关附属配套,配套建设化工园区东片区事故水收集及输送管线约5.82km。
2.4服务期限:2025年5月19日-2026年5月19日(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)
2.4招标范围: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(池)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全程监理
2.5质量标准: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本次招标特定资格要求:
3.1资质等级及范围:([监理 ·市政公用工程 ·市政公用工程乙级](含)以上)或者[监理 ·工程监理综合资质](含)以上
3.2.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:[注册监理工程师 ·市政公用工程](含)以上
3.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,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5年4月18日17:00至2025年4月24日17:00前(北京时间,下同)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辽宁省锦州市)(https://ggzy.jz.gov.cn)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。下载成功后请将网上领取文件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(此项为档案必存项),开标时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。
4.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,售后不退。
4.3投标保证金2000元,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。
5. 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25年5月12日09时整,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地址: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)。
5.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******有限公司不予受理。
5.3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,******有限公司不予受理。
5.4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09时整,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地址: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)。
5.5开标方式:现场电子开标,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、纸质版投标文件,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。
6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辽宁省锦州市)上发布。
7. 联系方式
招标人: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116-5号
联系人:李先生
电 话:******
招标代理机构: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菊花里红叶枫景3-15甲(102室)
联 系 人:徐征
电 话: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
2025年4月18日